宁夏回族自治区文明办主任培训班顺利举办

发布时间:2023-04-18

4月10至14日,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宣传部长会议及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推进文明素养提升行动,实施城乡精神文明建设融合发展工程,受中共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委托,宁夏回族自治区文明办主任培训班在浙江大学顺利举办。来自宁夏回族自治区各市、县(区)文明办主任、自治区文明委部分成员单位相关负责人共50人参加本次培训。


4月10日,培训班举行了开班式,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副部长、文明办主任吴静,宁夏回族自治区文明办专职副主任马萍,全国干部教育培训浙江大学基地常务副主任、浙江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党委书记胡炜出席开班式。

吴静作开班动员讲话。她强调本次培训班的主要任务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主题教育“学思想、强党性、重实践、建新功”总要求,进一步落实中央文明委全体会议、全国文明办主任会议以及自治区文明委全体会议精神,通过学先进、比先进、赶先进,进一步补短板、强弱项、促提升,不断提高做好新时代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能力水平,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美丽新宁夏强基赋能。

她提出三点意见:一是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此次培训班的重要意义,把此次培训作为全面、系统、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重要举措,作为以学铸魂、以学增智、以学正风、以学促干的重要载体,扎实推动主题教育各项工作部署落地生效。二是明确目标任务,推动新时代精神文明建设各项工作上水平上台阶。紧盯短板弱项,深化拓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强化典型带动,扎实推进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立足提质增效,全面推进新时代文明实践。三是深入学思践悟,圆满完成各项学习任务。做到学有所思、学有所得,严格遵守培训纪律。

本次培训课程紧扣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在前期充分调研培训需求的基础上精心设计,内容涵盖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论述、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新时代文明实践等方面,邀请了浙江省知名专家学者进行授课。除了专题讲座外,还为全体学员安排了丰富且针对性强的现场教学。

浙大干训基地、继续教育学院高度重视本次培训,希望以培训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双方合作,帮助全体学员更加深刻地认识和掌握精神文明建设的工作特点和工作规律,不断提高自身的业务素质、业务水平、业务能力,以更高的站位、更宽的领域、更广的视野谋划工作、推动落实,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美丽新宁夏进一步贡献浙大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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